家住南坪某小区的郑女士最近遇到了烦心事,由于楼上管道渗漏,她家的天花板上长满了蘑菇。11月4日,蘑菇越来越多,她只得再次踩着凳子去清理。
住户苦恼:家里天天长蘑菇
11月4日,记者来到郑女士家看到,此为单间配套公寓,在白色天花板上,有一平方米的地方呈青黑色。伴着湿痕,天花板长满深色青苔,白色石膏已起皮,长出不少蘑菇。有的细长像金针菇,有的粗壮如杏鲍菇。“像癞蛤蟆一样,密密麻麻好恶心。”郑女士指着天花板说,常会有墙皮和蘑菇往下掉。据介绍,此为楼上水池排水管渗漏所致,因无法联系楼上住户,问题迟迟不能解决。
据郑女士回忆,房子是两年前购买的,当时未发现漏水情况。半年后,她发现天花板有水往下滴,便求助物业和开发商,但一直没得到解决。于是,她自2013年1月便停交物管费。
今年7月中旬,一张物业催费通知单贴到了郑女士门口,要求缴纳欠款1297.8元,否则不能享受物业服务。“我和物业达成意见,修复好漏水就补交费用。”郑女士说,物业只是将天花板重新粉刷,不到3个月又开始渗水长青苔。“这次更严重,还长出了蘑菇!”
10月28日,郑女士家再次被贴上物业催费单。由于问题没解决,郑女士不愿意缴费。
物业无奈:楼上住户失联了
“我们有苦衷,已经垫了2000多元了。”对此,万达广场管理处负责人说,早在去年底就联系过楼上住户,但都不在家,在物业留的联系电话也成了空号。本着换位思考的原则,物业在7月中旬由公司出资对郑女士的天花板进行修理。
该负责人说,如要完全处理好漏水,必须找到楼上住户协商,撬开橱柜后才能处理。随后,记者陪同郑女士来到物业办公室。经过半个多小时协商,物业公司表示在漏水问题解决前,继续对郑女士进行服务。“如果还找不到楼上住户,我们就采取切断水电的方式,让该住户来找我们,不然不是办法啊。”物管负责人无奈地说。
律师说法:
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杨玉兰律师表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及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。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提供相应的服务。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导致业主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本案中,郑女士家的天花板因楼上住户的水池排水管渗漏导致白色石膏起皮、掉落,甚至变为青黑色并长出了蘑菇,不仅有碍观瞻,更影响居住感受。侵权人应当停止侵害并承担郑女士为修缮天花板所支付的费用。若物管方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,同样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律师提醒:合理使用、维护、管理房屋及相关设施是业主的责任,更是义务,不仅有助于提升自身居住感受,也在一定程度上尽到了维护相邻房屋相关设施的义务。